南方日報訊 (記者/賈肖明 曾妮 實習生/韓依民 通訊員/歐峻青 莊希勤)筆者昨日獲悉,國內各大城市中首個以黨委、政府“決定”形式出台的金融政策文件——《關於全面建設廣州區域金融中心的決定》(下稱《決定》)於近日下發。這是廣州市委、市政府首個全面部署加快金融創新發展和區域金融中心建設的綱領性政策文件,在廣州金融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全會對金融工作的精神和部署,《決定》明確提出,著力推動金融創新,為廣州推進新型城市化和加快轉型升級提供強有力的支撐。以“發展是金融第一要務,穩定是金融第一責任”為理念,以“現代化、多樣化、差異化、國際化”為發展方向,重點建設金融市場交易平臺和金融功能區,著力發展“國際金融、產業金融、科技金融、農村金融、民生金融”。
  在昨日的新聞發佈會上,廣州市金融辦主任周建軍對《決定》進行瞭解讀。根據《決定》提出的目標,到2015年,廣州市金融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8%以上;到2020年,金融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10%以上,形成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功能互補、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國際化區域金融中心,適應廣州國際大都市的地位。
  相關專題見A09版?
  目前,加快發展廣州股權交易中心、碳排放權交易所、繼續爭取設立廣州期貨交易所等33項具體工作已經部署和啟動。
  針對廣州如何與深圳、香港錯位發展金融業的問題,廣州市金融辦相關負責人回應,“廣州、深圳和香港三地有不同的產業特點和金融業發展基礎,通過優勢互補,未來可以打造穗港深金融走廊,在合作和競爭中發展,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金融城市群”。
  據悉,與《決定》配套的專項金融人才體系政策將“爭取在一個月內出台”,為發展廣州金融產業提供人才支撐。  (原標題:穗全面建設區域金融中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o75sogza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