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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張哲(化名)攙扶前來認親的尉女士及其老伴離開廣安門外派出所。警方告訴他們等待親萬利多製冰機子鑒定的最終結果。
  他不記得自己的名字,不知道家人是誰,家在何方。足以證明他身份的身份證,卻是撿別人的。“我是誰?”獨居北京7年,這個念頭不斷縈繞,澎湖民宿他選擇了求助:報警、尋找媒體……
  這名叫固態硬碟張哲(化名)的年輕人現在只知道,自己年齡在20歲左右,年幼被拐成為乞丐,10歲時受到毒打,喪失記憶。
  今年2月23日,張哲向公安機關報案。他說,警方已提取他的血液樣本和指紋,在“打拐”DNA數據庫進行對比,還沒有找到相符樣本。不過張哲的情況經媒體報道後,已有人前來威剛隨身碟認親,親子鑒定正在等待最終結果。
  怕假身份露餡地下借款室“蝸居”7年
  張哲的同事,沒有人知道他的假身份,也沒有人去過他的家。
  在一家房地產公司上班的張哲,在同事們的眼中低調溫和,工作努力。他們稱呼張哲時,用的是他身份證上的另一個名字。
  這張身份證,除了姓名是別人的,住址也是他從未去過的湖南。照片中的人像圓臉、厚唇,與面龐削長的張哲沒有任何相像之處。“有一次拿著這張證去辦銀行卡,銀行的人說要去後臺核對,我趕緊離開了。”張哲回憶。
  張哲稱,3年前他來到這家公司上班,辦理入職手續和社保時,用了這張撿來的身份證上的身份信息。
  張哲住在西城區廣安門附近一處約8平方米的地下室里。房間牆壁發黃,照明來自掛在屋頂的節能燈,取暖靠一個小型電熱扇。房間里除去床、書桌和衣櫃,剩下的空間不到2平米,身高1米73的他走進去後,空間幾乎被填滿。
  “過年時,我會告訴同事回老家,然後關掉手機回來,在電腦上看電影度日。”張哲稱,租房要用身份證,為防止被髮現冒用身份,在北京7年來,他一直住在這裡。
  “我跟這的房東很熟”,張哲說,房東平時只負責收錢,對身份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此張哲的房東稱,租房時曾看過他的身份證,但細節已記不清,但自入住後就沒再看過。
  其實,即便能用假身份證買到火車票出行,張哲也沒有目的地,不知道親人在哪,家在何方。
  致信打拐辦稱被拐後遭毒打失憶
  “我不想一直用別人的身份和戶籍,永遠像影子一樣生活著。”今年2月28日,張哲在寫給公安部打拐辦的一封信中寫道。
  在張哲居住地下室的柜子里,放著一沓打印出來的求助信,他在背包里總備有幾張郵票,一有時間,他就把這些信寄給各個部門,但都沒有回音。
  “在火車站旁邊,趴在地上向別人要錢”,在這些求助信里,張哲儘力去拼湊出之前的記憶片段:2001年他大概10歲時,被一名人販子帶到深圳,並強逼他向別人乞討,其間經常遭到毆打。“有一次打得很嚴重,我昏迷了很久,頭部受到比較嚴重的創傷”,張哲說,這次毒打之後,他就記不得之前的任何事,包括自己的家和名字。
  記者看到,在張哲的手、腳、腿、額頭,都留著大小不等的疤痕。“我怕回到那個時候。”張哲聲音有些哽咽,他使勁睜大了一下眼睛,抬起頭長嘆了口氣。他說,也是在2001年,自己趁人販子不註意時逃離,之後四處流浪。
  對於張哲的情況,湖南省腦科醫院前副院長郭田生認為,如果毆打造成大腦中的海馬結構受損,昏迷後人會失去記憶。“當時如果得到治療,還有可能恢復記憶。”
  “我來北京前撿到過一個錢包,裡面沒有錢,但有身份證”,張哲稱,在他7年前來北京時,這張身份證上的人,成了現在的“自己”。
  在入職目前所在的房地產公司之前,張哲說自己在一家KTV當過服務員。新京報記者按張哲提供的KTV地址尋訪,發現該處已成為一個賣茶葉的商城,附近賣彩票的老闆證實,KTV已經關閉了一年多。
  張哲坦言,他現在每月基本工資5000元,加上提成有時還會過萬,基本上衣食無憂。但他最期待的,還是找回自己的身份,擺脫“隱形人”的生活。
  與認親者做親子鑒定盼為父母盡孝
  目前,能為張哲所說的情況提供旁證的,只有一個人——莫中權。
  在深圳的時候,張哲結識了同為乞討者莫中權,兩人通過QQ等方式一直保持聯繫至今。
  莫中權回憶,他遇到張哲時,對方只有十歲左右。因為長得比較瘦,其他乞討者都叫他“小瘦子”,張哲則叫他“莫大哥”。莫中權記得,當時張哲提到過自己的遭遇,但當時自己並沒有問下去。
  莫中權說,去年末他和張哲聊天,問對方過年回不回家。張哲說“不回,沒有家”。詳談後,莫中權知道張哲的情況後,邀請他一起過年。
  張哲稱,他後來用假身份購買了火車票,前往貴州。
  “我們一起吃飯,他喝了酒,說著說著就哭了”,莫中權說,今年除夕當晚,在自己貴州家裡,張哲提起身份的事很傷心。
  今年2月,張哲決定報警,儘管可能因此會失去工作和住處。
  張哲稱,他在2月23日前往西城區廣外派出所報案,民警提取了他的血液樣本和指紋,說會在“打拐”的DNA數據庫進行對比,看看能否找到線索。當天晚上自己被告知,沒有找到相符樣本。
  2月27日,新京報記者隨張哲前往廣外派出所做筆錄。當民警詢問張哲用不屬於他的身份證做過什麼事,他強調自己沒有做過壞事,“還幫他繳了五險一金。”
  廣外派出所民警表示,因為以前沒有遇到過,已經將張哲的情況上報。
  張哲的遭遇經媒體報道後,來自山東的尉女士聯繫了他。“長得像,失蹤時間也接近”,尉女士認定張哲就是自己失蹤的兒子,陪同尉女士來的老鄉也連聲稱“像!”
  據尉女士說,2000年的一天,她12歲的兒子放學後就再也沒回家,此後一直尋找未果,她多次想像著兒子回家的場景,還因此自殺過兩次。
  目前,廣外派出所已經為他們做了親子鑒定,正在等待最終結果。
  戶籍專家、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表示,中國公民都應該有自己的戶籍,張哲的情況非常罕見。“如果親子鑒定不符合,尉女士又願意,相關部門可以考慮在不違法的前提下特事特辦。”
  “我渴望向父母盡孝”,張哲說,即便最終無法確定尉女士是自己的親人,也希望能把戶口落在尉女士家,由自己來照顧她。
  本版採寫 新京報記者 李寧
  本版攝影 新京報記者 王叔坤  (原標題:“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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