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11月3日訊 據中評社報道,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楊秋興與前“立委”邱毅3日赴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高雄市長陳菊、其胞弟陳武進與前高市環保局長李穆生三人貪污圖利。邱毅表示,根據起訴書內容,高雄市政府竟定下貪污收賄SOP流程,在起訴書中用了“慣例”二字,顯見高雄市處理採購標案的“慣例”就是想得標的廠商要交付決標金額的一成,才可以得標!陳菊競選總部總幹事陳啟昱表示,邱毅浪費司法資源,企圖為誹謗脫罪,公信力已破產,而楊秋興黔驢技窮一再抹黑,根本是民主選舉最壞示範。楊秋興轉換政黨後選擇與邱毅聯手,同樣格調,令人遺憾。
  邱毅按鈴表示,在起訴書中涉及幾家行賄公司,包含澳新科技公司、倡揚公司等均被檢察官查到上下其手、黑箱作業。其中澳新科技公司鄭仁雄找上張至上(李穆生好友),詢問如何取得市政府環保局標案?張至上表示需交付決議價一成,才可運用李穆生關係,獲鄭仁雄同意。後來李穆生同意以限制性招標泄漏標案計劃內容,預算金額新臺幣1,500萬與評審名單給鄭。鄭仁雄議價金額為1455萬5555元得標,之後鄭仁雄將145萬5555元匯款交付給張志上再轉給李穆生。
  邱毅說,另一起倡揚公司葉雅強得標金額則為8200萬元,但檢察官只查到100萬由葉雅強交給陳菊胞弟陳武進再轉交陳菊。邱毅質疑,依照“慣例”應該要有820萬,扣除前金100萬元,剩餘的720萬在哪?邱質疑是否以“後謝”方式,流到了陳武進、陳菊的荷包?這當然就涉及到非常嚴重的貪污、圖利行為。
  責任編輯:薛洋  (原標題:邱毅楊秋興告陳菊等貪污 菊營:搜證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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